狄仁傑(630年?-700年),字懷英,號德英,隋唐武周時的著名宰相,剛正廉明,執法不阿,以身護法。任大理丞,一年中判決了大量的積壓案件,涉及到一萬七千人,無冤訴者。先後舉薦了張柬之、桓彥范、敬暉、竇懷貞、姚崇等數十位幹練的官員,皆為唐朝中興之臣,朝中政風為之一變。有人對他說:「天下桃李,悉在公門矣。」狄仁傑回答:「舉賢為國,非為私也。」狄仁傑甚至敢於犯顏直諫,力勸武則天立唐嗣,唐祚得以維繫。一生在上承貞觀之治,下啟開元盛世的武則天時代,為國貢獻卓著。
為唐代并州(今山西太原)狄村人,出生於一個官宦之家。高祖狄湛,隨宇文泰西走咸陽。祖父狄孝緒任貞觀時期的尚書左丞;父親狄知遜,任夔州長史。
通過明經科考試及第,出任汴州判佐。時工部尚書閻立本為河南道黜陟使,狄仁傑被吏誣告,閻立本受理訊問,不僅弄清了事情的真相,且發現狄仁傑是一個德才兼備的難得人物,謂之「河曲之明珠,東南之遺寶」,推薦狄仁傑作了并州都督府法曹。在此任內,狄仁傑通曉吏治、兵刑等封建典章和法律制度,這對他一生的政治活動都有重大影響。
唐高宗儀鳳年間(676年至679年),狄仁傑升任大理寺丞,一年中判決了大量的積壓案件,涉及到一萬七千人,無冤訴者,一時名聲大振。
武則天垂拱二年(686年),狄仁傑出任寧州(今甘肅寧縣、正寧一帶)刺史。當時寧州為各民族雜居之地,狄仁傑注意妥善處理與外族的關係,深得人心,人吏為立生祠[1]。垂拱四年(688年),張光輔奏狄仁傑出言不遜被貶為復州(今湖北沔陽西南)刺史,入為洛州司馬。天授二年(691年)九月,被任命為地官(戶部)侍郎、同鳳閣(中書省)鸞台(門下省)平章事(宰相),開始了短暫的第一次宰相生涯。
長壽元年(693年)正月,武承嗣勾結酷吏誣告狄仁傑等謀反,將他們逮捕下獄,狄仁傑立刻服了罪:「反是實!」仁傑拆被頭帛書冤,置棉衣中,請獄吏轉告家人去其棉,得其冤狀。其子狄光遠持書上告朝廷。女皇召狄仁傑等大臣面詢:「承反何也?」狄仁傑答曰:「向若不承反,已死於鞭笞也。」又問:「何為做謝死表?」答曰:「臣無此表。」武則天弄清是偽造的,於是釋放此案七人,但俱貶為地方官,狄仁傑則被貶為彭澤令(今江西彭澤)。
萬歲通天元年(696年)十月,契丹攻陷冀州(今河北臨漳),為了穩定局勢,武則天起用狄仁傑為與冀州相鄰的魏州(今河北大名一帶)刺史。神功元年(697年)十月,狄仁傑被武則天召回朝中,官拜鸞台(門下省)侍郎、同鳳閣鸞台平章事,加銀青光祿大夫,兼納言,恢復了宰相職務,成為輔佐女皇治理國家大政的左右手。
聖歷元年(698年),狄仁傑以政治人物的深謀遠慮,勸說武則天順應民心,還政於廬陵王李顯。曰:「立子,則千秋萬歲後配食太廟,承繼無窮;立侄,則未聞侄為天子而附姑於廟者也。」武則天曰:「此聯家事,卿勿預知。」狄仁傑答曰:「王者以四海為家。四海之內,孰非臣妾?何者不為陛下家事!君為元首,臣為股肱,義同一體。況臣位備宰相,豈得不預知乎?」皇帝採納了狄仁傑的意見,為表示心跡,親自迎接廬陵王李顯回宮,立為皇嗣,賜武姓,使李唐得以維繫。
聖曆元年(698年)秋,突厥南下入侵河北。女皇命太子為河北道元帥、狄仁傑為副元帥征討突厥,迅速恢復了河北的安定。聖歷三年(700年),狄仁傑病故,朝野凄慟,女皇哭泣著說「朝堂空也」。贈文昌右丞,諡文惠。唐中宗繼位,追贈司空。唐睿宗又封之為梁國公。
上官婉兒(664年-710年),唐朝陝州陝縣人(今河南三門峽)。唐中宗的妃嬪,上官儀孫女。
祖父上官儀獲罪後被沒入宮中,上官婉兒與母親鄭氏同被配沒掖廷。母親鄭氏是太常少卿鄭休遠之姊,在鄭氏培養下,上官婉兒熟讀詩書,明達吏事。儀鳳二年(677年),以聰慧得幸於武則天,頗能詩,武后稱帝時,詔敕多出其手者,時稱「內舍人」。
神龍元年(705年),唐中宗復位後,仍得中宗、韋后寵信,專掌起草詔令。成為中宗的妃子,並冊封為昭容。她與太平公主亦多往來,與武三思私通。曾建議中宗擴大書館,增設學士,代朝廷品評天下詩文。又與韋后、安樂公主等人操縱政治,樹立私黨,廣納賄賂。
景龍四年(710年),中宗崩,韋后欲效武后而稱帝,臨淄王李隆基發動政變,誅韋后、安樂公主,擁立其父唐睿宗。上官婉兒執燭率宮人迎接,並把她與太平公主所擬遺詔拿給劉幽求觀看,劉幽求拿着遺詔求李隆基開恩,但李隆基執意殺上官婉兒,年僅46歲。
開元初年,唐玄宗廣徵上官婉兒的作品,編成文集20卷,張說作序。《全唐詩》收其遺詩三十二首。